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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09-20 11:21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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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对辖区内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及其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协助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和施工安全行为,以及对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实施监督。                                                     

(三)协助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县级监督机构业务的指导工作。

(五)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机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我站设置有3个部门:办公室、综合室、监督室;编制数为21人,在编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5人。全站在编在职人员编制人员中:科级领导职数3人二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4人(含科级领导职数2人)、四级主任科员4一级科员4,工勤人员3聘用人员18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0.2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1.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0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0.2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1.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保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11万元,增长23.8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5.2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的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有在编在职人员退休

3.城乡社区支出(类)416.7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256.87万元和项目支出159.84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减少卫生健康支出的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26.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2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1.87%。其中:基本支出340.36万元,项目支出159.84万元。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3.67万元,支出决算为 5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55万元,支出决算为4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保保险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6.24万元,支出决算为41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59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7%。主要原因为预发绩效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主要原因为减少差旅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助和春节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25%,比上年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实施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25%, 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原因是严格按照《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实施管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及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抽查检查组、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组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 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组织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办公楼物业管理和维修经费;残疾人保证金;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活动经费;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费用”等5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是科学、合理的,是符合部门职责的;预算执行真实有效,预算调整和执行进度符合财政规定;年度预算目标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支出效益明显,有力保障了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好的服务防城港经济社会发展,承担起在建设质量强市中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职责,当好了政府监管工程质量的有力助手。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34万元,完成预算的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4次,按每个季度一次进行,实际完成数量4次;二是产出质量:绩效产出质量指标是要求日常监督、层级监督检查市辖区内全覆盖。实际上全年对市辖区的项目检查进行了全覆盖,对防城港各区县层级监督检查进行了全覆盖。完成质量指标100%。三是产出时效:绩效目标是按季度及时完成率100%,日常检查和层级检查分为4个季度,都按时完成;四是成本指标:使用预算内经费20万元,均已经及时足额支付;五是产出效益:全年市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无发生较大事故经过全年持续性的检查和督促,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3年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95%。服务对象和五方责任主体都给予极好的评价。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监督检查工作用车问题。单位没有执法交通用车,工地量多且比较分散,有些项目距离偏远,每天都需要到工地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比较困难。

(二)监督站人员专业配置不太合理。监督人员大部分人员具有土木工程专业,但无市政、机械、燃气等专业人员。为此我站将充分利用住建局专家库的力量,在一些专项检查和层级检查中抽调专家成员参加检查,弥补人员专业配置不足的缺陷。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为绩效自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结合单位管理工作和职能职责完善了相关制度,为实施绩效评价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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