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部门:
防城港市住建委本级
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防城港市墙改办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站
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
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
防城港市招标投标站
防城港市城乡风貌办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3.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负责城市建设规划监察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6.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7.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市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的监督管理,参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负责制定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管理、监督、执法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接收、征集、保管本市规划区范围内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市墙改办
市墙改办是防城港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市住建委领导下,负责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墙体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订墙体与建筑节能实施办法和措施;编制和实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负责砖瓦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工作,淘汰砖瓦落后工艺设备,指导砖瓦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节能建筑;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认证初审并上报自治区建设厅核准发证;负责征收、核退、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制订基金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墙改和建筑节能信息和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防城港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站
1. 执行及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法规、技术标准。
2. 指导本市辖区(各区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业务工作,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及督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依法对全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住建委依法处罚。
4.调查、调解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5. 协助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6.开展重点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7.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工程质量安全信息。
8. 完成市住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解释;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计价监督工作;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价、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查,以及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本市造价咨询单位(含入驻单位)备案登记;负责本市建筑材料、劳工、机械租赁市场价格的调查、测定及公告发布;负责本市各类工程造价纠纷调解、鉴定、仲裁工作;负责本市工程计价人员年检初审及考核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审任务。
(六)市白蚁防治中心
根据国家建设部72号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及130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建房字[1993]166号”和“防政办[1999]110号”文件精神,负责对防城港市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的房屋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对签订15年包治期限的房屋进行不定期复查;对本市现有发生蚁害的房屋进行灭治和处理;对本市发生蚁害的园林、水库堤坝、经济作物进行白蚁灭治和处理;对本市和区、县(市)的白蚁防治机构给予技术上指导和监督;经营各种白蚁防治药物和对家庭各种害虫进行灭治和灭杀。
(七)市招标投标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接受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资格备案;负责招标方式、招标备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结果、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备案管理。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确保招标全过程依法、有序、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杜绝有异议的定标结果,受理和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做好招标项目的跟踪管理。做好招标投标稽查,配合市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做好建筑市场有序管理,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市城乡风貌办
1.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乡风貌改造的方针政策,编制市城乡风貌改造实施方案,拟订全市城乡风貌改造的管理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参与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和城乡风貌改造规划成果的技术审查。制定全市城乡风貌改造的标准、范围和技术规范,审定各区、县(市)制定的城乡风貌改造方案、范围和标准,跟踪检查各区、县(市)项目开展情况,在各地竣工验收后组织抽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乡风貌改造建设市级以上试点的选点,对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并督促检查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建设工作。负责城乡风貌改造统计年报工作,承办城乡风貌改造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5 | 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 |
2 | 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6 | 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 |
3 | 防城港市墙改办 | 7 | 防城港市招标投标站 |
4 | 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站 | 8 | 防城港市城乡风貌办 |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38475.1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8473.66 | |
二、事业收入 | 0 | 二、外交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三、教育 | ||
四、其他收入 | 0 | 四、科学技术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8475.11 | 本年支出合计 | 38473.66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 | 结余分配 | 0 | |
上年结转 | 0.67 | 结转下年 | 1.45 | |
收入总计 | 38475.78 | 支出总计 | 38475.78 | |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合 计 | 38475.11 | 38473.6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0.54 | 30.54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54 | 30.54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54 | 30.5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71.14 | 71.1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1.14 | 71.14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9.8 | 49.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1.34 | 21.34 | |||||||||
210 | 医疗卫生 | 24.73 | 24.73 | |||||||||
21004 | 公共卫生 | 0.38 | 0.38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0.38 | 0.38 | |||||||||
21005 | 医疗保障 | 24.36 | 24.36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63 | 7.63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1.76 | 11.76 | |||||||||
211 | 节能环保 | 4.96 | 4.96 | |||||||||
21112 | 可再生能源 | 2177.21 | 2177.21 | |||||||||
2111201 | 可再生能源 | 2177.21 | 2177.21 |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0.67 | 0.67 | 2177.21 | 2175.76 | 1.45 | 1.45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0.67 | 0.67 | 36060.79 | 36060.12 | 0.67 | 0.67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6379 | 6379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77.87 | 177.87 | |||||||||
2120106 | 工程建设管理 | 475.13 | 475.13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0.67 | 0.67 | 102.8 | 102.13 | 0.67 | 0.67 | |||||
21202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5623.2 | 5622.41 | 0.79 | 0.79 | |||||||
2120201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184.7 | 183.91 | 0.79 | 0.79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84.7 | 184.7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5707.83 | 15707.83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5707.83 | 15707.83 | |||||||||
2120802 | 土地开发支出 | 12849.14 | 12849.14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344.21 | 1344.21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169.3 | 10169.3 | |||||||||
21212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 1335.63 | 1335.63 | |||||||||
2121203 | 土地整理支出 | 275.34 | 275.34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275.34 | 275.34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664.79 | 664.79 |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664.79 | 664.79 | |||||||||
21561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68.47 | 68.47 | |||||||||
2156102 | 技术研发和推广 | 68.47 | 68.47 | |||||||||
2156199 |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45 | 4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表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合 计 | 13192.95 | 13192.95 | 13192.95 |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13124.48 | 13124.48 | 13124.48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2849.14 | 12849.14 | 12849.14 | ||||||||
2120802 | 土地开发支出 | 1344.21 | 1344.21 | 1344.21 | ||||||||
2120802 | 市政项目建设支出 | 1344.21 | 1344.21 | 1344.21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0169.3 | 10169.3 | 10169.3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335.63 | 1335.63 | 1335.63 | ||||||||
2120899 | 市政项目建设、历年拖欠工程款支出 | 1335.63 | 1335.63 | 1335.63 | ||||||||
21212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 275.34 | 275.34 | 275.34 | ||||||||
2121203 | 土地整理支出 | 275.34 | 275.34 | 275.34 | ||||||||
2121203 | 财政补偿用地调整费用 | 275.34 | 275.34 | 275.34 |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68.47 | 68.47 | 68.47 | ||||||||
21561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68.47 | 68.47 | 68.47 | ||||||||
2156102 | 技术研发和推广 | 45 | 45 | 45 | ||||||||
2156102 | 墙改专项支出 | 45 | 45 | 45 | ||||||||
2156199 |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23.47 | 23.47 | 23.47 | ||||||||
2156199 | 墙改专项补助支出 | 23.47 | 23.47 | 23.47 |
表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3年决算数 |
合计 | 55.9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13 |
2.公务接待费 | 16.55 |
3.公务用车费 | 29.24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9.24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8475.7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8475.1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其他收入 0 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6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8475.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8473.66万元,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1.45万元。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0.71万元.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192.95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1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7个所属单位开支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和食宿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9.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3年,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7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24万元,平均每辆2.92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所需的对公招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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