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和《防城港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保交楼)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防保交房办〔2024〕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工作流程,将该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能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下班前书面反馈至防城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改科。
未尽事宜,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改科联系。联系人:梁妙霞,联系电话:2822315;电子邮箱:fcgfgk2021@l63.com。
附件:1.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各有关单位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关联文件: